没有借条,借出去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1. 借钱必须签订合同吗?
根据2015年《民法典》第116条关于民事交易的规定:“民事交易是产生、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或单方法律行为。”
根据2015年《民法典》第119条第1款关于民事交易形式的规定:
– 民事交易可以采用口头、书面或具体行为的形式表现。
– 根据电子交易法规定,通过数据信息形式的电子手段进行的民事交易被视为书面交易。
另一方面,2015年《民法典》第463条对财产借款合同的规定如下:“财产借款合同是各方之间的协议,据此出借人将财产交给借款人;到期时,借款人必须归还出借人同类、同量、同质的财产,并仅在有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支付利息。”
因此,借钱是通过财产借款合同进行的民事交易。法律并未强制要求财产借款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表现。因此,借钱不一定要写借条,可以通过口头或具体行为达成。
2. 没有借条能把钱要回来吗?
如上所述,法律仍然承认并保护在没有书面借条的情况下,如果有符合规定的其他形式的借款。
虽然不需要通过书面文件,但并非所有借款情况都是合法的。根据2015年《民法典》第117条关于民事交易生效条件的规定:
– 民事交易在具备以下所有条件时生效:
- 主体具有与所确立的民事交易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能力;
- 参与民事交易的主体完全自愿;
- 民事交易的目的和内容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不违背社会道德。
– 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民事交易的形式是其生效的条件。
因此,当满足上述民事交易生效条件时,即使没有借条,借款行为仍然合法,出借人完全可以向借款人讨债。
3. 没有借条时如何处理讨债?
无借条借款体现了双方的互相信任,因此各方可以见面重新协商还债事宜。如果借款人故意不配合,出借人可根据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186条关于起诉权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权:机关、组织、个人有权自行或通过合法代表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
此时,需要有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根据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94条关于证据来源的规定,包括:
– 可读、可听、可见的资料及电子数据; – 物证; – 当事人陈述; – 证人证言; – 鉴定结论; – 现场勘验笔录; – 财产估价、评估结果; – 具有职能的人员记录的法律事件或行为的文件; – 公证、认证文件; – 法律规定的其他来源。
此外,如果借款人潜逃不还债,可以根据2017年《刑法修正案》第1条第35条,以滥用信用侵占财产罪对其进行举报:
– 任何人实施以下行为之一,侵占他人财产价值在4,000,000越南盾至50,000,000越南盾以下,或在4,000,000越南盾以下但曾因侵占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判刑且尚未折抵罪名的,处以3年以下非监禁改造或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
- 通过合同形式借用、租赁他人财产,随后采取欺诈手段或潜逃以侵占该财产,或到期后虽有条件和能力但故意不归还;
- 通过合同形式获得他人财产并将其用于非法目的导致无法归还。
– 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有组织的;
- 具有专业性的;
- 侵占财产价值在50,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00越南盾以下的;
- 利用职务、权力或以机关、组织的名义;
- 采取诡计手段;
- 对安全、秩序和社会安定造成不良影响;
- 危险累犯。
– 侵占财产价值在200,000,000越南盾至500,000,000越南盾以下的,处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 侵占财产价值在500,000,000越南盾以上的,处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 犯罪分子还可能被处以10,000,000越南盾至100,000,000越南盾的罚金,禁止担任某些职务、从事某些职业或工作1至5年,或没收部分或全部财产。
根据2015年《刑事诉讼法》第30条,刑事案件中的民事问题将与刑事案件一同解决:“刑事案件中的民事问题解决应与刑事案件解决一同进行。如果刑事案件涉及赔偿且尚未具备证明条件且不影响刑事案件解决的,民事问题可剥离按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总之,当您在没有借条且无法讨回债务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起诉时,您需要证明借款事实,如口头协议的录音,或借款人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其他电子手段的确认……这将是法院判决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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