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借出或允许居住的房屋
许多房主在收回出借或供人借住的房屋时,由于借住人不愿搬走,或房主必须满足借住人的条件才能收回房屋,往往面临重重困难。金榜法律 (Luật Kim Bảng) 将在下文中指导您了解法律规定及合法收回房屋的方法。
1. 关于在土地上出借或供人借住房屋的规定
房屋是以居住为目的,服务于家庭和个人生活需求的建筑工程。根据《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其他土地附着资产所有权证书》,房主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进行买卖、赠与、出借、出租、供人借住等。
出借或供人借住是指所有权人允许他人在一定时间内使用其房屋。借住人无需向所有权人支付费用。借住人必须在期满或目的达成后归还房屋。
根据2023年《住房法》第159条,供人借住是住房交易的形式之一。双方的出借或借住行为可以通过合同、口头或具体行为达成。房主并不强制要求申请单独的房屋所有权证。因此,根据2023年《住房法》第160条第2款,出借或供人借住时并不强制要求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同时,出借或供人借住的行为也不强制要求进行公证或认证。
2. 借住人归还房屋的权利与义务
借住人的权利: 被允许出借或借住的人有权按约定的目的使用房产。此外,如有约定,借住人还可以要求房主支付有关修理或增加房产价值的合理费用。
借住人的义务: 国家承认证书上载名的个人、家庭或组织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房主对其财产拥有完全的使用权和处分权。出借或供人借住时,房主允许他人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使用房屋。借住人有义务按期归还房屋;如未约定归还期限,借住人应在借住目的达成后立即归还财产。
除了按期归还房屋外,借住人还承担保管、维护房屋;修理常规损坏;未经房主同意不得转借;如有损害须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承担逾期归还期间的风险等义务。
收回房屋时是否需要支付修理、改造费用? 根据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496、497条,借住人在使用过程中有责任修理常规损坏或因其行为造成的损坏。如果借住人在未与出借人约定的情况下投资增加了房产价值,出借人在收回房屋时无需退还修理、改造费用。
土地纠纷解决律师 – 联系方式:034.540.6523
3. 房主收回出借房产的权利
房主出借房屋时,有权依法收回房产,并要求借住人赔偿因其造成的损失。房主可在借住期满或目的达成时收回房产。甚至,房主有权在期满前或目的达成前收回房屋。
房主在以下情况下可提前收回房屋:
- 第一: 双方未约定期限,房主有突发且紧急的使用需求,并已在合理时间内提前通知借住人收回。
- 第二: 借住人未按约定的目的、用途或方式使用房屋。
- 第三: 借住人未经房主同意将房屋转借他人或允许他人共同居住。
现实中,并非所有出借或借住情况都有合同或明确目的、期限的文书。在缺乏资料、证据的情况下,收回房屋将面临困难和复杂性。
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借住人归还房屋;或在有依据时要求法院或其他有权国家机关强制其归还。收回房屋必须遵守法律规定。
要求借住人归还房产: 出借人有权在期满、目的达成或依法提前要求归还房屋。该要求可通过文书、短信、邮件或带有现场见证记录的口头形式表达。对于未约定日期或目的未达成的情况,房主必须提前合理时间发出通知。
发出收回通知是证明房主已履行告知权利和义务的必要环节。通知书是房主在发生纠纷时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依据。
纠纷解决代表律师 – 金榜法律 (Luật Kim Bảng) – 联系方式:034.540.6523
4. 收回出借或供人借住房产的程序
在委员会进行调解: 发生纠纷且无法自愿调解时,双方可提请人民委员会进行调解。此外,期满后仍占有他人合法住房的人员可能受到处罚。房主可要求委员会对借住人进行行政处罚。根据第144/2021/NĐ-CP号议定书第15条,借住人可能因“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行为受到处罚。
如有足够证据证明借住人无依据占有,最高可处以5,000,000越南盾的罚款。同时,借住人必须归还非法占有的房屋。
向法院起诉收回房产: 为依法收回房产,所有权人可向有权法院起诉。起诉程序如下:
- 步骤1:准备起诉档案
- 起诉状。
- 出借或借住协议/合同(如有)。
- 乡级委员会的调解记录(如有)。
- 体现要求归还房屋的通知文书或证据。
- 证明房屋所有权的证件(如土地房屋所有权证等)。
- 起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步骤2:向被告居住地法院提交档案。
- 步骤3:法院接收并受理 如档案齐全且起诉人已缴纳诉讼费预付款,法院将发布受理通知。受理审查时限为自收到申请之日起8天。
- 步骤4:庭前准备 在4个月内,法院传唤双方进行调解、提交证据等。复杂案件可延长最多2个月(根据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203条)。
- 步骤5:一审判决 如不属于调解成功、暂时终止或终止案件的情况,法官将在1个月内决定开庭(复杂案件可延长最多1个月)。判决后如无上诉,则进入执行程序。
- 步骤6:执行判决 义务人须按法院裁决执行。如不执行,权利人可申请强制执行。
收回房屋纠纷解决服务 – 金榜法律 (Luật Kim Bảng) 作为纠纷解决领域的领先单位,金榜法律 (Luật Kim Bảng) 深知客户的需求。我们的服务支持内容如下:
- 法律规定、档案、收回程序咨询:通过电话/Zalo免费:034.540.6523
- 接收资料、提供法律评估并为客户提供解决方案建议。
- 提供起诉状模板及撰写指导:仅需100,000越南盾。
- 协助起草调解申请、投诉书、起诉状:1,000,000越南盾起。
- 律师、顾问全套纠纷解决程序支持:5,000,000越南盾起。
- 律师代表与相关个人、组织进行谈判、协商:费用协商。
- 律师代表或受托在有权机关解决纠纷:费用协商。
- 咨询并支持上诉及其他相关程序。
联系土地律师 – 金榜法律 (Luật Kim Bảng) – 电话/Zalo: 034.540.6523
